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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生态移民
查字典地理网 来源|2016-08-23 发表|教学分类:计划与总结

地理教学

备课资料

1 三峡生态移民的意义及目的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年里约热内卢宣言中指出:为了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使所有人都享有较高的生活素质,各国应当减少和消除不能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并且推行适当的人口政策。同时,联合国1982大会宣言也指出:因人类活动而退化的地区应予恢复,用于能配合其自然潜力并符合受损害居民福利的用途。

生态移民是指为了保护某个地区特殊的生态或让某个地区的生态得到修复而进行的移民,也指因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贫的条件而将当地人民整体迁出的移民。

在三峡工程库区5000多公里的库周带(规划库周绿化带2000多公里),库周坝前蓄水175米水位加2米风浪线接20年一遇回水线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除库区搬迁建设的城集镇、工矿企业和后靠的农村移民外,还有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或生态环境脆弱区、敏感区。由于库区贫困区县较多,部分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人多地少、资源贫瘠、经济落后、水土流失严重是偏远山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生态移民(以下简称生态移民)是为了保护三峡地区生态环境,确保三峡水库水资源环境和水质安全而进行的移民。进行生态移民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建设库区生态屏障带、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证三峡水库水资源环境和水质安全的战略性措施;是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执政理念,调整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空间转移战略,把三峡库区不适宜人口居住地区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区、敏感区的居民迁移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解决生存条件差、环境恶劣的农民反贫困、走向全面小康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性出路。生态移民对于解决三峡库区人口超载和自然环境条件恶劣、敏感,快速提高移民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三峡库区城镇化的步伐,促进三峡库区移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三峡水库水资源环境和水质安全,建设库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搞好生态移民工作,必须根据三峡工程库区水库管理总体规划纲要及重庆市、湖北省三峡库区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及时开展生态移民规划研究工作。

2 生态移民规划研究的主要内容

2.1 规划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1.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库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以保护三峡工程库区生态环境,确保库区水资源环境和水质安全为落脚点;运用生态环境学、生态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遵循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依靠科技进步,有效地协调好发展、移民、脱贫、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社会转型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重视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环境;坚持库区生态移民与生态建设并举;坚持市场引导、群众自愿、政府帮助、各方参与,稳步推进,讲求实效等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切实改善库区生态环境,促进移民脱贫致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推进库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2.1.2 基本原则

⑴市场引导的原则。生态移民以市场引导为主,政府帮助为辅。

⑵群众自愿的原则。生态移民必须自始至终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迫命令。

⑶政府帮助的原则。实施生态移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协调,给政策,给帮助,充分发挥政府对生态移民工作的领导作用和帮助作用。

⑷资金多方筹措的原则。生态移民资金要多方筹措,实行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受益地区生态补偿,群众自筹相结合,实现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

⑸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施生态移民,不搞统一模式,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及群众意愿,采取农业、二三产业、自谋职业、劳务、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置。

⑹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生态移民要全面考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确保生态移民工作逐步实施,稳步推进。

⑺生态移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生态移民要与库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小流域水土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生态屏障带建设、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等各项治理措施相结合,努力实现人口减载、生态环境治理等多重目标。

⑻属地管理的原则。生态移民必须实行一头落户,属地管理,确保生态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安置稳定。

2.2 生态移民的范围和对象

2.2.1生态移民的范围

根据三峡水库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保证库区水资源环境安全和水库水质安全,长江三峡库区20个县区市库周区域淹没线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以下都是生态移民的范围。

2.2.2 生态移民的对象

⑴国家规划的三峡库区坝前175米蓄水位接5年一遇回水线上斜坡300米范围内的库周生态屏障建设带,其间的移民迁建区、集中居住区的农村村民不考虑,只考虑5户及其以下的散居农户人均耕园地面积不足0.7亩,耕地质量较差且水利不配套的村民。

⑵库周生态屏障带至第一道分水岭之间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部分村民:一是住房结构差、人均面积少;二是生产条件差,人均耕园地不足1亩,且水利不配套;三是村民子女上小学超过3公里,就医超过5公里的村民。

⑶水库蓄水后成为孤岛,库区规划孤岛上没有纳入搬迁安置的村民,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民。

⑷库区少数就地后靠安置质量较差的农村移民。人均耕园地在0.3亩以下,且土地质量差,水利难配套,搬迁后生活水平显著下降的移民,需二次搬迁安置。

2.3生态移民搬迁安置规划

2.3.1规划年限及目标

根据三峡库区实际情况,结合库区移民积累的经验,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为与重庆市、湖北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相协调,生态移民建设规划年限为2007-2010年,共4年。

力争经过4年努力,纳入规划的生态移民基本搬迁完毕,库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循环经济有较大发展,移民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三峡库区初步形成城镇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经济繁荣的集镇和农村结构体系,城乡和区域发展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2.3.2 规划生态移民人口计算

库区生态移民人数的计算方式与三峡库区水淹移民一致,是指农村村民失去土地搬迁后需安排生产出路的人口,它包括就业人口和供养人口。生产安置人口的计算,只考虑自然增长人口,人口年增长率为12。通过计算,三峡库区生态移民规划安置人口为20万人。其中:库区生态屏障带区域分散居住村民的生态移民人数8万人,在不搬迁的孤岛农民中生态移民3万人,库区后靠农业安置需要二次搬迁的移民人数1.5万人;库区生态屏障带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以下需要生态移民人数7.5万人。

2.4安置地选择及安置模式

2.4.1安置地选择

2.4.1.1安置地选择的原则

⑴农业土地资源较为丰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生态移民有安稳致富、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

⑵有安置容量的功能转换区或专业功能区;

⑶有就业安置容量或潜力的中小城集镇。

2.4.1.2安置地的选择

⑴重庆市库区的长寿、渝北、巴南、江津、重庆城区,湖北省库区的夷陵区等区县的生态移民的农业安置主要采取就地就近安置和在本区县的乡镇内进行调剂安置。

重庆市库区的涪陵、武隆、丰都、忠县、石柱、万州、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等区县的生态移民的农业安置主要采取在重庆市内外进行外迁安置;湖北省库区的秭归、兴山、巴东等区县的生态移民的农业安置主要采取在湖北省内进行外迁安置。

⑵重庆市内生态移民外迁的农业安置地初步定为江津、合川、铜梁、垫江、梁平、永川等6个区县;湖北省内生态移民外迁的农业安置地初步定为草埠湖、江汉等国营农场。

⑶重庆市外生态移民外迁的农业安置地,建议通过国务院协调,将其安置在受益三峡工程的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国营农场或农村。

⑷进重庆市、湖北省内有就业安置容量或潜力的中小城集镇安置。

⑸有计划有序地组织大批生态移民劳务输出到沿海沿江地区安置。

2.4.2安置模式

2.4.2.1农业安置

农业安置主要有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及外迁安置三种安置模式:

⑴集中安置

①建设农村居民点。采取征用、租用、调剂土地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给生态移民经营,继续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使移民有长期稳定的经营权。

②在国有农业企业安置。国有农林牧场及农垦系统企业占地面积较大,土地产权又属于国家,便于安置生态移民。

③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国家征用或租用土地后承包给企业,由企业进行开发,建立生产基地,在基地内安置生态移民。国家对开发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计划集中安置约5万人。

⑵分散安置

对生态移民采取插花分散安置。国家通过征用、租用、调剂土地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给生态移民长期经营。

根据三峡库区淹没特点和受淹程度,对湖北省库区夷陵区及重庆市长寿区以上区县需要搬迁安置的生态移民,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实行就地后靠安置,尽可能在原有行政村基础上,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人口较少,耕地较多的地方建设移民新居。

计划分散安置约3万人。

⑶外迁安置

对库区生态屏障带及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以下剩余需要生态移民的农户,以及库区孤岛、滑坡避让的农户,通过国务院协调,将其安置在受益三峡工程的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国营农场或农村。

计划外迁安置4万人。

2.4.2.2二三产业安置

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的生态移民,经过相关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进工矿企业、商贸、旅游、餐饮等二三产业安置。

计划二三产业安置2万人。

2.4.2.3对具有一定市场经济意识及条件或劳动谋生技能的生态移民,可以采取进城集镇自谋职业方式进行安置。通过市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进城集镇经商,这些移民户通过政府引导,利用自身特长,发挥集镇商品集散地的优势,依靠务工经商走上致富道路,以加快小城镇规模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计划进城集镇自谋职业安置3万人。

2.4.2.4劳务输出安置

有计划有序地组织符合条件的大批生态移民劳务输出到沿海沿江地区安置。

计划劳务输出安置2万人。

2.4.2.5教育培训安置

国家采取适当补助的方式,组织安排符合条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生态移民进入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过2-3年的学历培训或技能培训,使其拥有劳动谋生的技能,靠自己的知识和掌握的技能自主择业。

计划教育培训后自谋职业安置1万人。

2.5投资估算

2.5.1投资内容

生态移民投资内容主要有:一是迁入地移民搬迁和生产安置费用。即房屋及附属构筑物补助费、搬迁费,移民生产安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二是迁出地生态环境费用,即退耕还林费用,小流域综合治理费用等;三是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费。

2.5.2投资估算及分摊

根据生态移民的基本原则、区域范围(迁出地)、安置地(迁入地)及安置方式,参照《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标准,估算三峡库区生态移民投资:投资包括迁入地移民搬迁和生产安置费用(包括房屋及附属构筑物补助费、生产安置费及搬迁费、基础设施建设费),迁出地生态环境费用(包括退耕还林费用、小流域综合治理费用),非农安置的移民就业技能培训费,初步估算总投资为40亿元。

生态移民投资渠道分为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受益地区生态补偿、移民自筹等四个方面。生态移民总投资40亿元,具体分摊为:国家补助65%, 投资26亿元;地方配套20%, 投资8亿元;受益地区生态补偿10%, 投资4亿元;移民自筹5%, 投资2亿元。

3 有关对策

3.1 加强政策研究,依法生态移民

国家,重庆市、湖北省政府及发改委、移民等部门应加强研究制定生态移民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生态移民土地、房屋交换,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扶持、技术指导、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资金筹措及使用、帮扶政策、移民权益保障等政策,使生态移民依法移民,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3.2 及时规划设计,推进工作实施

国家及省市移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编制科学可行的生态移民总体规划和分县规划, 明确生态移民的目标任务、安置方式、资金配置、社会配套、政策保障、项目管理等内容,推进生态移民工作顺利实施。必要时生态移民规划可经本级人大审议并监督实施。.3 注意整合资源,多方筹集资金

三峡库区要采取地方筹措、受益地区生态补偿、农户自筹、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方筹措资金,努力给生态移民户资金支持,确保生态移民的顺利实施。生态移民可与小城镇建设、退耕还林、扶贫开发、农村人畜饮水、农村新能源建设以及农村道路、通信、收视等村村通工程项目等结合起来,将各种与此相关的资源整合使用,推进生态移民工作。

3.4 强化宣传教育,创造舆论环境

一是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广泛普及生态知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生态移民工作,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社会全体成员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批评曝光不良现象,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三是要加强对移民的教育及培训,鼓励生态移民自力更生,顺利搬迁安置,勤劳安稳致富。同时,加大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宣传及科技培训的力度,有效扩大生态移民就业和增收渠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确保搬迁后尽快建立稳定的经济来源,安居乐业,长治久安。

3.5 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管理职责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库区各级政府成立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移民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领导小组在移民局(水库管理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政策兑现、技术服务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生态移民搬迁实施区县要组织相关部门围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重庆市、湖北省政府协调,区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安置到人。区县内安置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跨区县安置及省市外安置的,由重庆市、湖北省政府协调,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二是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生态移民要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执行,严格资金管理和审计制度;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生态移民工作效益。三是多方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可通过财政筹措、项目整合等方式解决。移民住宅、产业开发等项目的建设,通过自筹、劳务报酬、贷款、亲帮亲、邻帮邻等方式解决。四是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落实,要求分户建卡,健全移民档案资料。

3.6 科技帮扶发展,促进安稳致富

一是坚持科技引路,抓好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工作,扶持示范户,培养好生态移民致富带头人;二是大力引进农林作物优良品种、先进种植和管理技术,应用先进栽培技术和覆膜保温、反季节栽培、无污生产等技术,大力推广绿色农业、高效生态农业、精细农业、立体庭院经济等,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合理调整移民农业产业结构,为生态移民安稳致富创造物质条件;三是要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围绕龙头企业或大型农产品市场,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有效地促进迁入地农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四是加大中介组织培育力度,重点发展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努力提高产业化组织程度;五是将生态移民搬迁同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通过扶持中心城集镇,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及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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