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泖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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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镇是上海西南重要的交通枢纽,水、陆、空交通运输都十分便利。同三高速纵贯南北叶新公路横跨东西东连嘉金高速西通沪杭高速,南接320国道。距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金山石化港码头、芦潮港及大洋山深水港码头(建设中)均不足50公里。泖港镇是松江浦南地区三镇的中心,2002—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镇,2007年被列为上海市“三农”工作综合试点区。

  •   地理位置

      泖港镇位于上海市域西南,是松江区南部的中心镇。泖港镇北临黄浦江上游,四周环水,东接叶榭镇,西邻新浜镇,南与金山区接壤。泖港工业园区紧邻泖港镇区一条主要交通干道——叶新公路,并且同三国道泖港地区入口就在工业区的北面,可谓地理位置优越。

  •   机构领导

      镇长:吴建良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受书记委托,协助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编制)、财政、财经管理。协管办公室。

      副镇长:冯林生 协助镇长处理镇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办理、民政(老龄、退管、移民、村务公开)、社会救助、慈善基金会、残联、红十字会、科普、全镇人民武装工作。分管监察(纠风)、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征兵、抗震救灾、双拥、防汛防台、民防(减灾、抗震)等工作。联系驻镇和相关部队。

      副镇长:顾斌峰 负责发展计划(物价)、集体资产管理、统计、审计、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工业、商业、旅游、招商引资、外经贸、外资、外事、合作交流、民营经济、环保、农、林、水、粮食、供销、气象、电力、质量与技术监督、安全、消防。分管商会、市场监管整顿、食品和药品监督、物价监管、消费者保护。联系金融、税务、工商。

      副镇长:季求清 负责镇村建设与管理、绿化、物业、交通运输、城管综合执法、建筑市政、公交、规划房地。协管电力、水利设施建设、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法制、司法、信访、社会稳定。联系规土、房管、邮政、保险、电信、供电等部门。

      副镇长:陈静 负责劳动就业、劳动监察、社会保障(镇保、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市民事务受理中心、卫生、教育、社区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口综合管理、妇儿委、环卫、爱国卫生等工作,分管地方史志、档案工作。协管统战、体育、文化广播。联系工青妇群众团体。

  •   气候土质

      泖港属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7℃,常年平均降水量1157毫米,雨日125天,年平均日照1909.2小时。泖港地貌为太湖流域蝶形洼地底部,境内地势低平,河渠纵横,池塘众多,是典型的水网地带;河流均为感潮河道,昼夜涨、落各2次,黄浦江(米市渡)最高水位为吴淞零上3.8米、警戒水位3.3米、危险水位3.5米。泖港土壤母质为江海沿积和江湖沉积,逐渐发育成脱潜型、潜育型水稻土、残积盐土、挖垫灰潮土4个亚类、11个土种,其中以黄底青紫泥、黄小粉土为主要土种。

  •   泖港概况

      泖港镇是上海西南重要的交通枢纽,水、陆、空交通运输都十分便利。同三高速纵贯南北叶新公路横跨东西东连嘉金高速西通沪杭高速,南接320国道。距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金山石化港码头、芦潮港及大洋山深水港码头(建设中)均不足50公里。周边黄浦江黄金水道环绕,通航能力为5000吨。

      泖港镇是松江浦南地区三镇的中心,中心地理坐标东径121、北纬31。地平面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部稍高,西、北部低洼,海拔在2.4米以下;有一大片低洼地(习称万亩泖田,古代三泖之一部)。

      泖港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主种农作物粮棉油及各种蔬菜、瓜果,主养各类家畜家禽及河鲜,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2001年1月8日,原泖港镇、五厍镇撤二合一,组建成新的泖港镇。全镇区域面积57.28平方公里,2011年年末耕田面积2076公顷,林地面积1068公顷。境内沿黄浦江、横潦泾南岸,有上海市黄浦江水源保护区“万亩涵养林”。泖港集镇是泖港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全镇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2008年镇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东靠竖潦泾、南靠大泖港河、北至叶新公路、西接A30高速公路。2002—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镇,2007年被列为上海市“三农”工作综合试点区。

  •   社会事业

      2011年,全镇有残疾人1822人,到年底已安置在福利企业232人,根据镇发展绿色农业的特点,在16个村创办的残疾人扶贫基地场,为845名残疾人及其家属申报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35.1万元。对264名重残无业人员发放生活救济金167.88万元,其中农村重残无业人员171人共补助93.13万元,城镇重残无业人员93人共补助74.75万元。为311人次城乡贫困家庭大病、重病人员医疗救助158.57万元;为322人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慈善救助,每人每年享受500元慈善医疗卡和市民帮扶卡;为25位常住区精神病卫生中心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全年承担医疗费57.71万元;组织57位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申请慈善救助,享受手术费全免。

      全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87户,976人,发放补助金320.16万元,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09户,277人,补助金额55.19万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78户,699人,补助金额264.97万元。

      全镇城保参保15887人,失地农民镇保参保14299人,发放养老金1506.8万元,丧葬费29.8万元。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783人,当年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350.1万元,已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841人,发放养老金4156.3万元。办理城、镇保退休431人,受理城镇居民医保1666人,申领失业保险金451人,受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3231人次,报销金额217.11万元,贯彻落实镇立体式就业机制,调整充实60家企业用工信息员队伍。加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1519人在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队伍建设。

  •   经济发展

      2011年实现增加值412287万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第一产业21176万元,第二产业177038万元,第三产业214073万元。镇地方财政收入22495.74万元,比上年增长5.3%。缴税85261万元,比上年增长8.8%。农民收入实际所得4.4亿元,比上年增长9.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77元,比上年增长9.9%;劳均收入2.03万元,比上年增长12.41%。年末居民储蓄余额6.37亿元。

      全镇工业企业共429,主要有新型材料、服装、箱包、化工、通用设备五大行业。工业总产值66.05亿元,比上年增长4.8%;利润2.26亿元;外贸出口交货值64964万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365万元,其中落户在上海泖港都市型工业园5家企业,建造标准厂房9.51万平方米。民营经济小区3个,新增注册企业786户,年末实有注册企业5856户;年销售及营业收入227.90亿元;税收总额6.94亿元,其中实体型企业纳税0.92亿元,商贸型企业纳税6.01亿元。

      农业总产值53373万元,比上年增长6.5%。农作物总播种面积4093公顷,粮食总产量15133吨。林地面积1068公顷,其中果园153.35公顷,水果总产量2245吨。年内农业设施投资总额409万元。淡水产品养殖面积233.77公顷,水产品总产量966吨。集市贸易市场3个,成交额2106万元。建筑企业总产值15.8亿元,利润总额1323万元,税收总额4682万元。

      按照二、一、三产业发展的方针,泖港镇经济发展主要分四个区域:

      工业区——位于同三高速与叶新公路交汇处,规划总面积近1万亩,重点发展IT产业和生物保健品制造业。

      休闲度假区——位于黄浦江南岸,规划总面积近2万亩,重点发展生态涵养林和林业综合开发项目。

      现代农业区——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

      集镇居住区——重点发展各类商贸、娱乐项目。

  •   行政区划

      泖港镇辖16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分别是:新建村、焦家村、新龚村、腰泾村、胡光村、曙光村、南三村、兴旺村、徐厍村、田黄村、黄桥村、范家村、泖港村、朱定村、曹家浜村、茹塘村和泖港居委会、五厍居委会。总户数(派出所户籍)11465户,总人口38463人,其中非农人口19183人,男性18879人,女性19584人。外来人口15883人。

  •   行政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全镇工业、农副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工业、农业园区的管理、报批,工农业新建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全镇工、农业经济运行和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制定本镇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区做好第三产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促进镇级经济的发展。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格交通和消防的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5、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负责民政、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

      6、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保护文物,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青少年和老年人保护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8、管理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的集镇建设计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加强预备役、兵员征集和民兵工作。

      11、协助和支持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镇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办理民族、侨台、宗教事务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近年荣誉

      2006年度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乡镇

      2007年度 上海市民政系统百佳文明示范单位

      2008年度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

      2008年度 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街道(乡镇)

      2009年度 上海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镇

      2008-2009年度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10年度 2008—2009年度上海市文明镇

      2010年度 上海市“创先争优,世博先锋行动”“五好”基层党组织

      2010年度 国家卫生镇

      2011年度上海市生态镇

      2011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镇

      2011年度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1年度上海市双拥模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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