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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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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为国家元首、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由统治者会议从9个世袭苏丹中依照参加竞选最高元首的苏丹的年龄和就任年代拟出的名单中,选出一位资历最高的苏丹担任国家元首,任期五年。在法律(名义)上,马来西亚国家最高元首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权力,但是实际运作上最高元首必须听从国家总理(即 首相)的意见,同时马来西亚最高元首还有任命总理、拒绝同意解散国会等权力,但内阁掌握实权。最高元首的官邸位于吉隆坡国家皇宫,正式的委任、册封和接待活动多在此处举行;除此之外,最高元首在布城也有一座名为美拉华蒂皇宫的行宫。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为最高元首后(Raja Permaisuri Agong)。

  •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 英文名: Yang di-Pertuan Agong 首任最高元首: 端古·阿卜杜勒·拉赫曼 任期: 5年 官邸: 马来西亚国家皇宫 现任最高元首: 苏丹穆罕默德五世

  •   历任最高元首

      端古·阿卜杜勒·拉赫曼(Tuanku Abdul Rahman ibni Almarhum Tuanku Muhammad)森美兰州苏丹,生于1895年, 在位(1957-1960), 1960年4月1日逝世于任上。

      苏丹希沙慕丁沙(Sultan Hisamuddin Alam Shah Al-Haj ibni Almarhum Sultan Alaeddin Sulaiman Shah)雪兰莪州苏丹, 生于1898年, 在位(1960), 1960年9月1日逝世于任上。

      端古·赛义德·布特拉(Tuanku Syed Putra ibni Almarhum Syed Hassan Jamalullail)玻璃市州苏丹, 生于1920年, 在位(1960-1965), 2000年去世。

      端古·伊斯梅尔·纳西鲁丁沙(Sultan Ismail Nasiruddin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Zainal Abidin III)丁加奴州苏丹, 生于1907年, 在位(1965-1970), 1979年去世。

      苏丹端古·阿卜杜勒·哈利姆(Tuanku Al-Mutassimu Billahi Muhibbudin Sultan Abdul Halim Al-Muadzam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Badlishah)吉打州苏丹, 生于1924年, 在位(1970-1975)。

      苏丹叶海亚·贝特拉(Sultan yahya Petra ibni Almarhum Sultan Ibrahim Petra)吉兰丹州苏丹, 生于1917年, 在位(1975-1979), 1979年3月29日逝世于任上。

      苏丹艾哈迈德沙(Sultan Haji Ahmad Shah Al-Mustain Billah ibni Almarhum Sultan Sir Abu Bakar Riayatuddin Al-Muadzam Shah)彭亨州苏丹, 生于1930年, 在位(1979-1984)。

      苏丹马哈茂德·依斯干达(Baginda Almutawakkil Alallah Sultan Iskandar Al-Haj ibni Almarhum Sultan Ismail)柔佛州苏丹, 生于1932年, 在位(1984-1989)。

      端古·苏丹阿兹兰沙(Sultan Azlan Muhibbudin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Yusuff Izzudin Shah Ghafarullahu-lahu)霹雳州(毗叻)苏丹, 生于1928年, 在位(1989-1994)。

      端古·加法尔(Tuanku Jaafar ibni Almarhum Tuanku Abdul Rahman)森美兰州苏丹, 生于1922年, 在位(1994-1999)。

      苏丹萨拉赫丁阿卜杜勒-阿齐兹沙(Sultan Salahuddin Abdul Aziz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Hisamuddin Alam Shah Al-Haj)雪兰莪州苏丹, 生于1922年, 在位(1999-2001), 2001年11月21日逝世于任上

      端古·赛义德·西拉鲁丁(Sultan Tuanku Syed Sirajuddin Syed Putra Jamalullail)玻璃市州苏丹,生于1943年,2001年12月当选为马来西亚第12任最高元首,2002年4月正式登基。

      端古·米詹·扎因·阿比丁(al-WathiquBillahTuankuSultanMizanZainalAbidinIbnial-MarhumSultanMahmudal-MuktafiBillahShah)2006年12月13日-2011年12月12日登嘉楼苏丹。

      苏丹端古·阿卜杜勒·哈利姆(al-SultanAlmu'tasimuBillahiMuhibbuddinTuankual-HajAbdulHalimMu'adzamShahIbnial-MarhumSultanBadlishah)2011年12月13日-2016年10月 吉打苏丹(第二次就任)

      苏丹穆罕默德五世 2016年10月14日-至今。

  •   称谓

      在马来语中,Yangdi-PertuanAgong的涵义被解释为“被推举为君主的人物”,一般上,他的中文规范译名为“最高元首”或“国家元首”。在这里,最高元首可以解释为“元首的元首”,而“元首”(Raja-raja、Rulers或HeadsofStates)则是指州的统治者。

      另外,在英文语境除了直接引用Yangdi-PertuanAgong的头衔外,其它常见的译名包括有:

      King-“国王”是英文书面最常见的译名,如果中文译者引用这个名称的话,他会被称为“马来西亚国王”;SupremeRuler-“至高的统治者”可以解释为“权力和地位较其他统治者高等的统治者”;ParamountRuler-“大元首”可以解释为“较其他统治者高等和重要的统治者”;SupremeHeadofState-“至高的元首”可以解释为“元首的元首”。

  •   统治者会议

      由柔佛、彭亨、雪兰莪、森美兰、霹雳、丁加奴、吉兰丹、吉打、玻璃市9个州的世袭苏丹和马六甲、槟州、沙捞越、沙巴4个州的州元首组成。其职能是在9个世袭苏丹中轮流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审议并颁布国家法律、法规;对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审议涉及马来族和沙巴、沙捞越土著民族的特权地位等重大问题。未经该会议同意,不得通过有关统治者特权地位的任何法律。内阁总理和各州州务大臣、首席部长协助会议召开。

  •   职务

      最高元首是拥有合法地位的国家首脑,联邦宪法和国会法令明文条列他为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同时,他的权力也被分划成两个明确的部份:

      他有权听取总理、部长、内阁、统治者会议或其他机构的建议行事;以及他有权行使酌情权(而不需任何许可或授权)。

      最高元首的酌情权多半被引用在委任内阁总理、解散立法议会以及召开统治者会议,在西敏制的制度下,最高元首必须委任获得国会下议院议会多数信任者为总理,假如该总理被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的话,他必须主动向最高元首请辞或提出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最高元首会在每一届的大选后重新委任总理并听取总理的建议委任内阁部长,当总理向最高元首建议解散下议院并举行大选的时候,最高元首可以选择听取总理的建议行事或行使酌情权予以否决。

      官邸最高元首的官邸坐落于首都吉隆坡赛义德·布特拉路的国家皇宫(IstanaNegara);此外,最高元首在行政中心布城另有有一座名为美拉华蒂皇宫(IstanaMelawati)的行宫,这两个地方通常也是召开统治者会议的场所。

  •   遴选

      马来西亚最高元首1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的遴选制度是在当今主权国家中相当少见的一种制度,最高元首必须是由统治者议会在9个马来州属的世袭统治者中遴选产生,会议在参考各统治者的年龄和资历后,选出一位资历最高的统治者担任最高元首,在他就任最高元首的5年内,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以及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如果最高元首在任期内逝世或任期届满的话,同样的遴选会议将会再次举行以选出另一位继任者,曾经担任最高元首的统治者将会自动剔除在外;当9位世袭统治者皆担任过最高元首后,以后将会依照这个顺序选出最高元首。

      在遴选过程中,遴举者和被遴举者需要符合几项条件,包括:

      只有世袭统治者能够被推举;只有世袭统治者拥有表决权;以及最高元首由世袭统治者轮流担任。

      同时,当统治者符合以下的条件的话,将会被剔除在候选者名单外:

      世袭统治者未成年;世袭统治者事先已知会掌玺大臣,自愿放弃成为最高元首的权利;以及世袭统治者的身心健康或其他理由让他不适合担任此职务,此决议需获得至少5位统治者通过方能成立。

      遴选过程投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进行,选票上不记录编号,使用相同的笔和墨水做标签后,投入投票箱内。只有世袭统治者,掌玺大臣和会议秘书长参与选举过程。当一位统治者无法出席会议的时候,他被允许委托一位代表代为出席会议。

      在遴选过程中,掌玺大臣先将密封的选票发给统治者,只有最有资历的统治者会被推选,其他的统治者将会议决他是否适合继任为最高元首,被推举者必须至少获得5票的多数票数方能当选,如果被推举者无法获得所需的多数票数,相同的程序将会在有第2资历的统治者上重复。

      当选举结束后,会议将会宣布最高元首的人选,同时将选票销毁;统治者在就任最高元首5年期间,他将任命摄政王(PemangkuSultan或PemangkuRaja)处理州统治者的职务。

      资历的顺序在9个世袭统治者顺序就任最高元首(1957年至94年)之后,以后的统治者将会遵循这个顺序的周期,即:

      1.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

      2.雪兰莪州苏丹

      3.玻璃市州拉惹

      4.登嘉楼州苏丹

      5.吉打州苏丹

      6.吉兰丹

      7.彭亨州苏丹

      8.柔佛州苏丹9.霹雳州苏丹

      另外,由于马六甲、槟城、沙巴、沙捞越和联邦直辖区并没有世袭统治者的制度,所以这几个地区的元首是无法列入最高元首候选者名单中,自然的他们也没有推举和表决的权力,但是他们能够列席在统治者会议中。

      副最高元首在统治者会议选出最高元首之后,将会通过同样的流程遴选出一位副最高元首(TimbalanYangdi-PertuanAgong),

      他的职务主要是在最高元首出国、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视事期间接替最高元首的工作。假如最高元首在任期内逝世的话,副最高元首并不能够直接成为最高元首的继任者,他必须接替临时最高元首的工作直到新任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继任为止。副最高元首的法定配偶为副最高元首后(TimbalanRajaPermaisuriA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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